西双版纳州旅游饭店协会会员,愿自觉遵守协会章程和会员自律公约,维护行业和协会的声誉。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性文件,依法经营企业的各项内容。
二、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竞争原则,平等竞争,优胜劣汰,不以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损害同行和他人;
三、崇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坚持反对带有"黄、赌、毒"和其它不会健康的活动;
四、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公平交易,合理收费,保障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五、模范遵守国家税收规定,按时纳税,反对从偷税、漏税、行贿、受贿。
六、认真履行与客户签订的各项协议,坚持"宾客至上,质量第一"的宗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七、重视安全工作,做到防水、防盗、防破坏、防事故,为宾客提供安他舒适的生活环境;
八、重视环境卫生,搞好环境保护,不对社会生活环境造成影响。
九、联合制裁损害行会成员利益的企业,会员可向行会常务理事提出制裁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十、公约自行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西双版纳州旅游饭店协会 一九九八年九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