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佣可以 私拿不行——春城晚报记者专访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
云南省旅游局副局长徐光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说,治理零负团费的关键是建立“公对公”佣金制度。本周,记者再次采访到云南省旅游局徐光佑副局长。他谈到,针对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零负团费”、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等一些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公对公”佣金制度的推进工作就按照《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有序推进。
徐光佑副局长曾说,“零负”导致的“赌”团现象在全国都比较普遍,国外也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旅行社管理法规确定了旅行社实行水平分工体系,使得旅行社的功能小而全,难以培养形成具有市场主导地位的旅行社龙头企业,旅行社行业状况整体上呈现规模小、实力弱、经营散、效益差的面貌。旅行社作为市场主体数量比较多,质量又不高,导致其无法满足旅游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也无法通过提供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树立品牌来抢占市场。而“零负”主要根源又集中体现在购物店上面。
记者了解到,导游和司机是没有工资的,他们的收入主要体现在游客购物的返佣上面,因此,许多购物返佣并没有“公对公”或者“法人对法人”而是“私了”,返佣没有“入账”。虽然有少数旅行社给导游和司机发放工资,这只是变相地将购物返佣返给旅行社,旅行社又将导游或司机那份“应得的”发给导游和司机的手中,严格意义上,旅行社所收的返佣是必须“入账”和上税的,而导游和司机的返佣并没有这样做

大型茶庄内都有茶艺表演并现场冲泡给游客品茶高凡/摄
记者(以下简称记):业者已经承认“赌团”是愿赌服输等都是事实,针对滋生零负毒瘤的温床购物店,徐副局长提出了可以通过“公对公返佣”制度来解决,那么相关的制度什么时候可以出台?
徐光佑(以下简称徐):业界有人把“零负团费”的经营方式叫做“赌团”,并报以愿赌服输的态度。我认为“零负团费”的滋生,是由于目前旅游市场竞争还是以价格竞争为主的态势造成的。通过下一步我省旅游龙头企业的培育,通过引进国内外大型旅游企业的资金和管理,随着旅游者消费心里的日趋成熟,我省旅行社将逐步走向规范管理和诚信经营,旅游市场竞争最终还是要回到品牌和质量的竞争上来。所以也请业界不必过于悲观。
针对我省旅游市场存在的 “零负团费”、旅行社变相转让经营权等一些突出问题,今年4月份以来,省旅游局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分别到省工商局、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地税局、省劳动厅、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治安总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监察院反贪局等相关部门逐一进行了对接、磋商、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加强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初稿)。为使制定的这个《意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省旅游局还分别召开了昆明市、版纳州、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相关旅行社协会、导游协会、购物协会、旅游车船协会专题会议,征求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征询意见的基础上,反复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意见》代拟稿,报请省政府下发实施。省政府法制办受省政府委托集中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依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修改。目前该《意见》正在按照程序进行报批过程。一旦《意见》得以下发实施,“公对公”佣金制度的推进工作就可以按照《意见》明确的职责分工有序推进。省旅游局作为云南省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所设地,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督促相关部门细化方案,狠抓落实。

购物店门前总是门庭若市段义松/摄
记:国内有首例谢瑞鳞案,我省滇西某家旅行社也出现过对公返佣不入账的案例,是否意味着返佣不入账已经违反了财务规定?涉嫌商业行贿受贿?
徐:对国内首例谢瑞鳞案了解一些,对省内某旅行社案不了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账。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总之,我们寄希望于我省旅游企业争做依法经营、遵章守纪、照章纳税的带头人。
记:一旦“公对公佣金制度”制度出台,若购物店、旅行社、导游和司机不按制度执行,是否也涉嫌商业行贿受贿?那么,对这样的行为将如何处置?
徐:出台“公对公佣金制度”就是要规范旅游购物企业对旅行社的佣金支付行为。对于不按制度执行的企业和从业人员,未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就追究刑事责任。属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检察机关处理,属非国家工作人员,由公安经侦部门处理。
我们所采取的这些措施都是围绕云南旅游“二次创业”的战略目标,维护云南旅游大省的良好形象,促进云南旅游市场秩序的健康发展,保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不法行为来制定的。这些举措的出台既是旅游主管部门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破解制约云南旅游发展难题的具体体现;也是我们旅游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对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迫切愿望。我认为这些举措既坚持以人为本,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又切合云南旅游发展实际。作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我们要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肩负起云南旅游发展的重任,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的成果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具体讲就是充分发挥旅游产业领导小组的作用,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创新管理方式,重拳出击,整治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云南旅游健康有序的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