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旅游局诚信机制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即日起全面开展,《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并转发,《海南省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暂行办法》自今起试行,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旅游业诚信机制建设是对旅游诚信者进行表彰,对失信者进行惩戒,促使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自觉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的一种软约束、硬管理措施。实行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适用于本省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和境外、省外到我省进行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的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其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4项制度: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制度、诚信评价制度、诚信激励与惩罚制度、诚信信息发布制度。
旅游诚信记录是记录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良好信息、投诉信息、处罚信息和司法信息等有关信息,实行旅游诚信信息报送制度。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和各旅游经营者指定专人负责旅游诚信记录信息的报送工作,旅游从业人员实行自我报送。以“海南旅游诚信网”为平台,每月5日前,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游行业协会按规定报送上月度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各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按规定报送上月度的旅游诚信信息,以及与其有业务往来的在本省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的境外、省外旅游经营者、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未发生与诚信相关事项的,实行“零”填报制度,予以填报。故意篡改、扣押原始诚信信息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旅游诚信评价管理制度以旅游诚信记录为依托,制订旅游诚信评价的规则和标准,通过运用定性与定量分析的方法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自律公约以及诚信经营、服务的情况进行评价,并实行相配套的诚信评价等级管理。旅游诚信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A表示诚信状况优;B表示诚信状况良;C表示诚信状况及格;D表示诚信状况差。 旅游诚信激励与惩罚制度是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在职权范围内,根据旅游诚信评价等级的高低,对旅游企业、从业人员分别采取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相应奖励和警示、限制措施。 旅游诚信信息发布制度是通过“海南省旅游诚信网”向社会发布本省旅游企业、从业人员以及到我省进行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的境外、省外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状况。同时,定期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有关旅游企业、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社会公众可从网上查阅、查询和录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