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我们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西双版纳旅游网 -> 旅游管理 -> 诚信窗口-> 违规公示



行风建设
违规公示
诚信企业推荐
·关于对凰苑大酒店等四家单位违规情况的处理通报
·关于对邓凯等人从事非法旅游经营业务案件的通报
·旅行社违规经营情况通报
·上海曝光一批“黑社”和违法违规旅行社
·关于近期旅行社违规操作团队的情况通报
·关于对云南省国旅西双版纳分社的通报
旅行社违规经营情况通报
作者:西双版纳旅游信息中心 来自:西双版纳州旅游局    2004-8-6
】【打印】【关闭

各旅行社:

  近期,州内四家旅行社在旅游市场“集中整治月”中出现违规经营情况而受到查处,州旅游局按照《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考核量化标准》的有关内容分别给四家旅行社给予了扣分的处理,现将四家旅行社被扣分和处罚情况通报如下:

  1、2003年3月18日,云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业务员李锦艳违规接待重庆扬子江国旅27+1团,经核实,李锦艳为海外旅行社聘用的无证上岗人员,根据《云南省旅游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及《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考核量化标准》第10条内容,对云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做出扣20分的处理。针对云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在2003年3月18日接待重庆扬子江国际旅行社27+1人团出现违规接待,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我局责令云南省海外旅游总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对违规经营人员李锦艳、冯开伟两人做出严肃处理。

  2、2003年3月30日,景洪市国旅业务员罗燕接待三名游客,将团队交予云KT1648出租车徐顺辉操作,未制作团队行程表,未配导游上岗,根据《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考核量化标准》第22条,对景洪市国旅做出扣10分的处理,对罗燕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3、2003年3月30日,交通旅行社业务员蒋中伟接待三名游客,将团队交予云KT0936出租车邱崇镖操作,未制作团队行程表,根据《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考核量化标准》第12条,对交通旅行社做出扣5分的处理,对蒋中伟处以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2003年4月1日,省国旅西双版纳分社业务员玉康叫接待游客未按规定制作团队行程表,不符合服务规范要求,根据《西双版纳州旅行社考核量化标准》第12条内容,对省国旅西双版纳分社做出扣5分的处理,对玉康叫处以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
  • 关于对凰苑大酒店等四家单位违规情况的处理通报
  • 关于对邓凯等人从事非法旅游经营业务案件的通报
  • 关于近期旅行社违规操作团队的情况通报
  • 关于对云南省国旅西双版纳分社的通报
  • 上海曝光一批“黑社”和违法违规旅行社

  • 主办单位: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局
    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纳昆康小区13幢 邮政编码:666100
    联系电话:0691-2121589 0691-2142774 电子邮件:pb@xsbnly.com

    版权所有: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局 技术支持: 西双版纳明成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04.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