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2007年“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为贯彻落实全国假日办和省假日办关于做好2007年“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确保广大游客和全州人民度过一个欢乐和谐、丰富多彩的国庆长假,现将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工作接待的各项准备工作 今年“十一”是实行长假制度的第21个旅游黄金周,实践证明,黄金周假日旅游在拉动内需、刺激消费、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多年以来,我州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得到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各企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建立健全了各级的假日旅游协调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黄金周旅游接待服务工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随着“思小”高速公路的开通,进入我州通达条件的日益完善,以及旅游宣传促销力度的加大,客源市场不断增长,假日旅游经济在促进和带动全州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趋凸现。 各市(县)旅游局和全州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继续贯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方针,迅速启动本辖区、本企业假日旅游的有关工作,制定和完善“十一”黄金周的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要重点抓好旅游安全保障,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协作配合机制,提高假日公共服务水平;要调动各方面的资源,丰富假日旅游产品;加大信息服务力度,有针对性的对自驾车提供积极引导,避免游客的盲目出游;同时做好旅游客源的预测预报工作,合理分流客源,满足游客多样化旅游消费选择,努力解决好黄金周期间的供求矛盾;全力以赴地做好“十一”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工作 各市(县)旅游局和旅游企业要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和本企业的实际,加强部门协同,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旅游安全工作。 三、发挥旅游部门的主体作用,细化责任,切实做好服务工作 为保证“十一”黄金周旅游接待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黄金周旅游“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的顺利实现。以州旅游局为主下设“一办五组”,现将其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卢江泉(州旅游局局长 电话:13887934999) 副组长:刘 忠(州旅游局副局长 电话:13578157999) 彭 勃(州旅游局副局长 电话:13708610166) 袁松青(州旅游副局长 电话:13988128360) 值班电话:0691—2129851 传真:0691--2129850 责任人:李杰(州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电话:13908815678) 职责:全面负责协调黄金周期间的各项工作。
(二)安全保障及应急调度组 组 长:卢江泉(州旅游局局长 电话:13887934999) 副组长:冯映沥(州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 电话:13608788188) 成 员:马 红(景洪市旅游局局长 电话:13988136767) 吴卫江(勐海县旅游局局长 电话:13988184861) 岩 征(勐腊县旅游局局长 电话:13578102777) 杨锦豫(州旅行社协会会长 电话:13887900000) 李元宏(州旅游饭店协会会长 电话:13908816796) 杨兵友(州旅游景区协会会长 电话:13988188000) 戴 洋(州旅游汽车公司总经理 电话:13578112999) 责任人:冯映沥 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行业管理科, 电话:2129851、2145551。 职责:1、配合州假日旅游成员单位,负责黄金周期间 各旅游接待单位的消防、卫生、交通、游道等方面的安全检查。 2、负责黄金周期间运力、住宿的调配。 3、负责对应急突发事故的协调处理。 4、负责定期向宣传报道信息统计组上报、反馈本组内发生的工作情况。
(三)新闻报道组 组 长:袁松青(州旅游局副局长 电话13988128360) 责任人:罗羽维(州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科员 电话:6636655) 成 员:各新闻媒体单位、各旅游企业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 1、负责对黄金周期间全行业接待情况的采访、报道。 2、负责对黄金周各种信息及材料的收集、撰写。 3、及时向报社、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达假日旅游信息。传真:2129850;电子邮箱地址:lyxxsb@bn163.net。
(四)信息统计组 组 长:彭 勃(州旅游局副局长电话:13708610166) 责任人:杨卫坤(州旅游局主任科员电话:13887906766) 成 员:信息中心工作人员 职 责:1、认真做好黄金周信息统计工作。 2、做好黄金周期间游客抽样调查工作。 3、保证行业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4、按时上报各类统计信息和数据。
(五)咨询服务组 组 长:袁松青(州旅游局副局长 电话) 责任人:马 波(州旅游局规划市场科负责人,13908818699) 成 员:州、市旅游局、专业协会抽调人员组成。 职 责:1、认真组织好机杨、勐养、车站客人聚集地入州客人的旅游咨询和推介服务; 2、积极开展好服务质量调查问卷活动。 3、对本组工作进度情况形成材料,定期向宣传报道组进行上报。 办公室设在州旅游局规划与市场开发科,电话2140116。
(六)质量监督与投诉处理组 组 长:刘 忠(州旅游局副局长 电话:13578157999) 责任人:蔡 葵(州旅游局质监所所长 ,13988128515) 成 员:州旅游局质监所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各类事件紧急预案的制定及监督指导执行。 2、负责黄金周期间各类投诉案件的受理。 3、负责黄金周期间旅游市场的整治。 4、负责黄金周期间夜间的值班。 5、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州旅游质监所,电话:2122323、2129089 24小时值班电话:0691—96927,0691—2122323。
七、工作进度安排及具体要求
(一)启动检查阶段。(2006年9月25日至28日) 9月28日前,上述各工作小组要在州旅游局的统一指挥下,结合各自的职责,做好准备工作;各市、县旅游局要结合职责,强化旅游安全管理,并与各接待单位签订安全责任状,彻底消除旅游安全隐患的存在,各部门要结合职责制定工作预案,健全和加强领导带班、假日值班等各项制度。对“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各种集会、庆贺等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各景区、饭店和餐馆等旅游接待单位在黄金周期间要特别搞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和医疗救护等工作,切实保障游客的健康舒适。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9月28日至10月7日) 各工作小组要按照各自职责和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注意假日旅游的动态情况,及时协调处理突发事件。
(三)总结阶段。(2006年10月8日至9日) 10月9日前,各工作小组,各市、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认真总结“十一”黄金周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需要州假日办协调、反映的问题。总结材料于10月9日前书面报州假日办,由州假日办负责整理形成专题报告后,上报省假日办和州委、州政府。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局 二OO七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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