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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旅游局发布《随团旅游指引》
作者:未知 来自:安徽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    200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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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坚决治理整顿“零负团费”、虚假旅游广告等严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杜绝信息不对称现象,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旅游者对旅行社的正确选择,促使旅行社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安徽省旅游局2007年6月28日发布《随团旅游指引》。同时,提醒广大旅游者,在随旅行社出游报名时,请认真阅读《随团旅游指引》。
 
《随团旅游指引》
 
  一、选择指引:
  1、注意旅行社的经营资质。选择与组织本次旅游线路资质相符的旅行社。
  2、了解旅行社的经营情况。每个旅行社都有自己的主营业务和擅长的产品,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旅游产品。
  3、熟悉旅行社线路和价格。游客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和消费能力决定参加不同类型的团队,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线路,避免落入“零负团费”陷阱。
  二、报名指引:
  1、报名参团应持有效证件亲临旅行社营业部或报名点办理。
  2、有特殊病史和特殊需求的旅游者报名时须如实说明,鉴于旅游者的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旅行社有收客与否的权利。
  3、详细了解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特别注意旅游行程中对交通工具、住宿标准、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标准和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安排。
  4、认真签订旅游合同。应使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推荐的旅游合同范本。
  5、报名时须付全额旅游团款。同时,应明晰团费所包含的项目,交付团费并及时索取发票、行程表、参团须知等。
  6、了解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情况,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投保旅游意外险,对旅行中的风险加以防范。
  7、旅行社组团因参团人数不足时,可在保证承诺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前提下,与其他旅行社共同组团,但须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三、行前指引:
  1、出境旅游应出席并认真听取行前说明会,详细了解有关注意事项。
  2、出发前应尽量了解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情况。安排好购物计划,避免旅游途中因从众、冲动或被诱导购物引发的不必要的纠纷。
  3、明确出发时间、地点、全陪(领队)姓名、联系方法。
  4、携带好有效证件,记下当地旅游部门投诉电话。
  四、行程指引:
  1、要服从从全陪(领队)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遵时守约,尊重他人,不擅自行动。
  2、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消费项目,要问明此项安排是否要另付费用,是否会影响下一个景点的参观,然后按照个人意愿确定是否参  加。
  3、理性购物。一是定价很高的珠宝玉器类贵重物品或定价很低的数码电器产品,购买时一定要慎重;二是及时索要发票。发票内容要包含对所购物品品质的详细表述(如钻石是天然还是人工合成,其成色、计量和退货保证等);三是检查商品。确保货品完好无损,配件齐全。如遇到超出合同约定范围的购物活动,有权拒绝参加,并保全相关证据,回来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诉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4、防止财物被盗及人身伤害
提高安全意识,防止发生财物被盗失及人身伤害。睡觉前,要锁好门窗,外出时,要将贵重物品妥善保管,或保存在饭店的保险柜内,切忌将贵重物品留在房间内。
  5、遭遇突发事件,听从领队、导游安排,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6、保存好协议书、行程表、随身证件以及贵重物品;如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管理部门投诉。
  7、理智维权。旅游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或投诉解决,因拒绝登机、上车、住宿,中断行程,现场要求巨额索赔等人为扩大事态造成的滞留及相关损失,将由扩大责任者自负。
  五、其他指引
  1、旅行社的旅游服务质量接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督,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游客可向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2、旅行社须将本《指引》置于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并在客人报名前提示客人知悉《指引》内容,然后再履行报名手续。同时,应存放一定数量的《指引》供客人索取。
   
安徽省旅游局旅游质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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