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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立法保护傣家竹楼
作者:未知 来自: 新华网云南频道    200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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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云南频道1月25日电(记者张霓 安希雅)记者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面对"异化建筑"的侵扰,西双版纳正在制定《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保护条例》,以保护有"西双版纳民族文化之魂"的傣家竹楼,预计2008年可以通过并正式实施。

    傣家竹楼是西双版纳傣族的传统民居,以竹子为主要材料,具有特定设计式样,俗称高脚楼。随着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推进,傣家竹楼正面临消减的危险,有的当地傣族居民也不愿意再住傣族竹楼而换之以汉族地区的建筑式样。在西双版纳州采访中记者看到,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已出现了大片水泥和钢筋建筑的"洋楼"。

    据介绍,正在制定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保护条例》将立足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当地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实际,明确傣家竹楼保护的原则、范围、主管机构、经费来源等内容,从而确保傣家竹楼这一传统建筑文化"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

    从事旅游文化资源开发的西双版纳傣族园公园总经理范文武对立法保护的举措表示欢迎。为了存续景区内的傣家竹楼,傣族园公司曾给予村民一定的经济补偿。"面对对傣家竹楼不断减少的情况,立法保护才是更有力的措施"。范文武说。

    但也有当地一位政府部门官员表示担心:总体上说,由于传统因素的影响,当地群众的法律观念还相对淡薄,即使条例通过了但真正实行起来也不容易。"况且现在老百姓有钱了,在自家的地盖起新房改善居住条件也是很正常的事,不能强求。"这位官员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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