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旅游局温馨提示
本报讯(记者 龚立仁)为了让游客明明白白出游,安心满意而归,国家旅游局在“五一”长假前提示公众,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要注意旅行社的资质,并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此外,游客在出行前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旅游途中要听从导游指挥,注意安全。
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提醒,不要听信非正常渠道发布的小广告,以免落入低价陷阱。报名前一定要选择有当地旅游部门颁发的《旅行社经营业务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的旅行社还应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游客报名时要与旅行社认真签订旅游合同。不久前,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颁布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游客应使用范本与旅行社签订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计划书。组团社应详细说明旅游行程中的吃、住、行、游、购、娱等服务内容;对交通工具、住宿安排、景点游览内容、用餐标准和购物次数及停留时间等,都需详细约定,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交付团费时还要明确团费所含的项目,并索取发票。为了防范旅途中的风险,游客在报名时要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投保旅游意外险。
这位负责人提醒游客,游客出发前要明确出发时间、地点、全陪姓名、联系方法。应认真参加行前说明会,了解有关注意事项,尽量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法规和消费者保护措施。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游客在旅游途中要听从全陪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遭遇突发事件,听从领队、导游安排,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保护个人生命财产安全。游客要保存好协议书、行程表、随身证件以及贵重物品。
如果导游在原规定的行程之外临时增加项目,游客按照个人意愿确定是否参加。遇到导游减少景点的情况,可要求退钱,直至投诉赔偿。
这位负责人提醒游客,在购物特别是购买较贵重物品时,应事先问明可否退换,如遇有纠纷,要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旅行社的质量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获得帮助。国家旅游局质监所投诉电话是:65275315,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申诉电话是:12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