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或国有控股宾馆、旅行社国有资本5年内逐步退出
●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改组
●鼓励职工出资购买企业产权
●景区景点经营权可依法有偿出让给国内外企业或个人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云南旅游支柱产业,增强旅游企业市场竞争力,省委、省政府最近拟推出加快国有旅游企业改革新举措。
这些新举措主要是: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凡云南省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宾馆、旅行社,国有资本要在5年内逐步退出;鼓励采取股份制改造、出售拍卖、租赁承包、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等方式加快国有企业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通过并购、合资等形式参与国有旅游企业改制、改组;鼓励企业职工以各种方式出资购买企业产权;积极推进旅游景区景点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改革,可通过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依法有偿出让给国内外企业、其它组织或个人,按照统一规划进行旅游开发、建设和经营;鼓励支持有实力的大企业以集中规划、成片开发的形式取得旅游景区景点经营权;探索建立旅行社的批零体系,推进旅游饭店连锁经营、景区集团化、旅游运输联合化以及导游服务公司化。
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旅游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旅游项目贷款贴息、旅游公益设施建设和部分旅游软件的配套完善。为进一步拓宽旅游投融资渠道,可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融资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要建立和完善旅游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各地各部门在规划建设交通设施时,应统筹各方资金,加快旅游交通环线及重点景区连接线的建设。据了解,除国家明令禁止社会力量进入的旅游领域外,云南省将打破所有制限制,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通过改革,力争用7年时间培育和发展年收入超过50亿元的综合性旅游集团1至2个以上,超过10亿元的专业性旅游集团10个以上,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大中小型企业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