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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消协发布1号消费警示 小心旅游消费陷阱
作者:未知 来自:春城晚报    200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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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特别提醒:动用保证金赔偿时效期为90天,不要误了最佳维权期

    今年的春节黄金周从明天就正式开始了。针对每年黄金周后,旅游投诉大量增加的情况,昆明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了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要提防消费陷阱,把人身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同时要注意,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了最佳的维权期限。

    春节即将来临,又到了旅游旺季,很多人开始筹划春节游玩项目。大量旅游广告吸引着广大消费者眼球。据昆明市消协统计,每个黄金周过后,旅游方面的投诉比平时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为此,昆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出行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掉入一些不良旅行社精心设计的消费陷阱中,消费者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财物安全方面

    1. 选择信誉好、有一定规模的旅行社,同时,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必要时应查看相关资质;

    2. 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仔细看合同条款,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真实意思;不要轻信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不要一味考虑价格因素,以防掉入不良旅行社的“低价陷阱”;

    3. 在旅游景点购物时,要货比三家、理智购物,避免上当受骗。购物后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物凭证;

    4. 入住酒店、宾馆时,最好将自己的贵重物品交服务台保管并索要保管凭证;休息前应检查门窗防盗扣是否关好,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人身安全方面

    1. 出行前,首先查看旅行社是否代消费者签订了旅游《意外保险合同》,以防止出现风险后而没有保障。建议消费者要增强保险意识,注重购买意外保险,万一出现意外时,可以减少损失;

    2. 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出行前检查、保养好车辆,注意行车安全;避免疲劳驾车,更不能酒后驾车;

    3. 选择自助游的消费者,乘坐长途汽车到达目的地后,如果是深夜、凌晨,应该先在车上休息,等天亮时再出行,防止不安全的情况发生;

    4. 对于一些惊险刺激的游玩项目,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身体状况、年龄等因素慎重选择,以防发生消费者人身安全损害。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也可向相关的行政部门申诉。

    另外请消费者注意:消费者请求旅游监督管理部门动用保证金赔偿的时效期为90天,不要因自身原因延误了最佳的维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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