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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国新 来自:摘自《旅游调研》 2006-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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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经济社会转型期的大背景下发展旅游业。旅游商品的市场很成熟、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与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必然产物。这一体制下,政府行为的影响广泛而又深入。然而,随着旅游商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由政府本身的缺陷和政府行为的不恰当所造成的政府失灵日趋显现。通观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等范畴,中国旅游商品的政府失灵主要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一、法规缺位引起的外部经济 首先,是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缺位。对现代大众旅游者来说,旅游商品是与具体旅游景观和旅游行为相联系的、具有一定社会文化象征意义的符号商品。特色是旅游商品的魅力之源。而旅游商品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缺位却使中国旅游商品市场中仿冒盛行。原创性设计的沉没成本得不到就应有的补偿,形成严重的外部成本。外部成本的存在使原创性设计的市场供给日渐萎缩,旅游商品的设计越来越粗陋,品种单调,特色减退,趋于同质化。 其次,是旅游资源产权法规的缺位。中国的绝大部分旅游区产生于早经存在的社区的母体之中,其经营亦无法脱离社区环境而进行。这些旅游区的经济活动深深“嵌入”于社会区的社会关系之中,并不是纯粹的“市场里的企业”。由于规范社区社会关系网络与旅游区之间关联性产权的法规缺位,几乎每一个旅游区都持续进行着经营者与社区社会关系网络的权益博弈。博弈的结果是许多旅游区,特别是在一些古村、古镇、古街类型的旅游区,旅游商品的经营权被当作一种变相的权益补偿或社会保障,而正式或非正式的赋予了社区社会关系网络的成员。这造成一种特殊的市场壁垒,形成针对一般旅游商品经营者的外部成本,以不公平和非的方式将许多经营者挤出了旅游商品市场,严重损害了市场机制。 第三,是收入再分配法规缺位。旅游经营中游动的不是物化的产品,而是旅游者,旅游业所凝聚的旅游者注意力/购买力资源是旅游经济的真正价值所在。接入到旅游经济中的食、宿、行、游、娱、购等业务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为购买“接入权”而进行收入再分配的内在需要。而收入再分配法规的缺位,使旅游业的诚信体系失去了法规的规范与保障,各业务部门间的收入再分配只能在一种不透明的、失去监管的灰色状态下进行。这不可避免地造成了旅游者的逆向选择,为应对旅游者逆向选择,收客部门普遍采用向旅游商品部门收取高额租金的方式来支撑其非正常低价竞争战略。这种高额租金从收客部门的角度,是一种寻租租金;从旅游商品企业的角度,是一种商业贿赂。它形成针对一般旅游商品经营者的外部成本,对正常经营者具有挤出效应,使得旅游市场中,“零团费”、“负团费”与旅游商品的质次价高并存。 二、政府服务缺位导致的非竞争性 首先,是产来政策服务缺位。与一般商品的发展模式不同,旅游商品的发展依赖于系统提升特定旅游经济区对资本、新科技、高智力等资源的吸纳能力和对这些资源进行化应用的能力。这一提升要求将投资、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创造性与旅游线路内生到一条利润链上,是任何单个企业都无法独立承担的任务。英美和一些欧洲国家有两种成功的模式,即建立在中小企业之间动态分工风格的“弹性专精”模式和以大企业为核心并控制多层次分包企业风格的“精益生产”模式。两种模式的共同点是,旅游商品企业通过多给分包网络来利用市场、产品和技术信息,并保持分包商之间的竞争,最终实现持续的产品/工艺创新和大规模定制。这两种模式得以实现的前提是,旅游商品企业、银行和政府必须分担技术创新的长期战略。其中,企业要注重发展具有充分自主权的雇佣劳动;银行要的提供风险投资以消费市场的经济壁垒;政府则要放松,甚至消除市场的行政壁垒。劳资、融资、政府规制,三个方面的交易成本都下降,就能促使企业扩大活动边界,形成竞争市场。然而,由于对旅游商品与产业政策服务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认识不清,中国旅游商品的政策引导服务实质上处于缺位状态。这就造成了中国旅游商品产业的融资困难和设计、生产、流通、消费等市场环节的断裂。利润链断裂的市场是非竞争性的,必然渠狭窄、效率低下。 其次,是公开产品服务缺位。(1)与旅游地联接的旅游商品品牌服务缺位。与旅游地联接的旅游商品品牌是旅游业最重要的公共产品之一,如:景德镇与瓷器、杭州与丝绸、茅台镇与茅台酒、北京与烤鸭。这类品牌形成一种竞争优势,对旅游商品的影响十分巨大。而“重庆”‘蜡火锅’、“金华‘毒火腿’”等突发事件说明,在现代经济是,这类品牌服务只有政府才能有效提供。今天,不论是传统的巴黎、香港特区,还是新兴的曼谷、吉隆坡、新加坡,各级政府都在为“购物天堂”这一品牌而不遗余力。但在中国,由政府成功打造及保育这类品牌的安全却极少。(2)信息服务缺位。由于购买旅游商品是一种过境消费,许多时候还是一次性消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始终存在。而信息透明是竞争市场的前提条件。经研究表明,由政府集约提供信息服务是旅游商品市场最具比较优势的方式。国内外的成功经验大致有3类,即对旅游商品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以政府信用降低旅游者的购买风险;组织大型卖场和大型活动集中推销旅游商品,以规模经济对搞信息不对称;对旅游购物实行减免税,由政府转移支付旅游者的信息成本。但在中国,上述信息服务基本处于粗放状态。(3)文化遗产保育服务缺位。民族或区域的文化遗产是旅游商品的重要源头。法国的文化遗产保护政策、日本对民间艺人实行的“人间国宝”制度等,为当地旅游商品提供了许多灵感和工艺,形成一种从文化政治领域向经济领域的“知识/技术溢出”。而中国的文化遗产保育工程尚处于起步阶段。与此同时,中国的工艺美术产业长期以来眼光朝外,过分依赖海外市场,在海外市场持续衰退的打击下,产业创新能力已隆至谷底。旅游商品产业不仅难以从工艺美术产业获得更多的“知识/技术溢出”,在一些地方还沾染了“旅游商品设计重境外游客轻境内游客”的毛病。 第三,由服务错位造成的服务缺位。规制经济学理论认为,政府服务必须与被服务企业激励相容,否则就是服务错位。中国旅游商品市场中由服务错位造成的服务缺位有:(1)发展商品却未发展市场。政府服务的着力点应该放在不断突破市场发展的障碍,完善经济系统。然而,在实践中,许多政府服务被错误地投放到开发具体商品,而不是发展市场上了。政府直接开发具体商品,不但对一般旅游商品企业自身的开发工作形成一种“替代威胁”,还导致这些企业对“搭便车”的期待,对它们自身的开发投入是一种负激励。(2)“黄金周”制度。休假制度是旅游业最重要的公共产品。对于“黄金周”制度,我们应该以一种动态的观点来看待。“黄金周”制度建立之初曾经很好地启动了国内旅游市场。但一种制度创新和改革所带来的作用是有时效性的,它的能量不可能永远释放下去。现在,“我国‘黄金周’的旅游收入和接待人数已占到全年国内旅游收入和接待人数的1/3,即全年国内旅游需求总量的1/3是在短短21天中释放出来的。在“黄金周”人为制造出来的供给严重不足和供给严重过剩的两极状态中,竞争市场无法形成,优质旅游商品企业的竞争优势无法显现,形成一种严重的负激励。要可持续发展我国的旅游商品业就要以更科学的休假制度逐步替代“黄金周”制度。更科学的休假制度要从政府管理和产业启动的视角,增加到产业发展的视角,起到促进、辅助和倡导性的作用,提供更为良好的公共产品,降低交易费用,保持竞争环境。 三、内部性决策造成的失效和不公平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并不是一个抽象的存在,而是由有着不同利益和目标的许多人组成的集合。官员们具有与市场经济人一致的经济人特性。在行政活动中,员们可能受到权利、职位及其相关物质利益的驱动,而谋求个性效用的最大化。由于行政领域的激励模式与经营市场的激励模式不同,当由政府官员直接主持市场经营时,就会产生李会民先生所称的“内部性”(李会民,2001)。中国旅游商品产业中政府珠“内部性”个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决策既缺乏有效的成本的约束双缺乏利润动机。由于不可能存在完美的考核机制,又没有产权约束,官员们行事时并不担心成本问题,亦不太考虑利润问题。他们往往将注意力集中于努力获取更多的财政支持,片面依赖大量财政投入来驱动增长,然而,对增长的效益却不太关心。“招商引资”时也往往过度注重资金的数量和投资方的名气,而忽略项目的经济核算。这种对效益的忽视,无疑是造成旅游商品产业整体低效益的原因之一。 其次,是非市场化激励。(1)强化行政垄断。现在,很多承担着旅游区经营职责的政府员都在津津乐道于“×块牌子,一套人马”式的管理体制。其实质是强化行政垄断的冲动。面行政垄断的在获得高额垄断的同时,也会生成高价格、低产出的“垄断病”。中国景区门票的持续涨价和旅游商品的持续疲敝就是这一“垄断病”的症状之一。(2)内部社会激励。官员身份的旅游区经营者,为了积累个人的社会资本往往会做出有损经济效益的决策,如大量安插冗员、实行不公正的报酬制度等。而这些非市场化激励是与旅游商品产业内在运行机制背道而驰的。(3)减少个人成本。由于价值与资本纽带缺失,官员身份的旅游区经营者往往把避免错误、减少风险,即个人成本的最小化作为决策时的重要激励。这种“不求有功,先求无过”的态度符合官员的个人利益,却与开拓旅游品市场的产业需求不相符合。 第三,是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是经济转型期一种新型的超经济资本。”(青木昌彦,1994)它的基础是行政系统内部长期形成的相互信任,表现在经济领域就是与官员集团出将入相紧密和利益集团的压倒性的优势。旅游商品产业需要多种资源的支撑,如科技资源、产业资源、金融资源、文化政治资源等。各种资源的砍价实力,取决于因它的参与而对产业组织租金和其他资源获利能力的影响。理想状态下,一种资源支配其他资源的能力取决于其自身创造财富的能力,只有这样,与其配合的其他资源才可能得到良性的利益反哺。而内部人的强势地位并非产生于市场竞争,同时还具有以非市场手段获得的路径依赖,这与市场经济“其于效率竞争的开放系统”的本质相矛盾,在旅游商品市场中形成了一种不公平、无效率、不断淘汰优质资源的内卷化机制。 四、结束语 政府主导下的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现实条件与实施赶超发展战略的必然产物。然而,随着旅游商品产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深入,政府失灵割裂产业自身内生化过程的弊病日益显现,已经成为造成中国旅游商品市场疲敝的主要原因。 克服中国旅游商品的政府失灵,要立足于经济社会期的现实,对旅游商品产业的生产力水平,市场发育状况,生产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素质以及管理(包括微观管理和宏观管理)观念等历史与现实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科学有效的调整与规制方案。 笔者认为,首先,要引入市场化的激励机制,使承担着旅游区经营职责的政府官员像企业人一样思考。其次,要解除行政壁垒、破除行政垄断,引入市场竞争。第三,随着产业的发展,政府要逐步退了市场,保持自己补充,而不是分工协作市场的地位。最后,要以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的需要约束立法和服务行为,使立法和政府服务真正起到促进和辅助的作用。 为了激活一个潜力高达2000亿-3000亿元人民币的市场,为了更好地解决上百万人的就业,旅游商品政府失灵的问题值得优先解决。【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旅游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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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摘自《旅游调研》2006年第3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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