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旅游是针对观光旅游、度假旅游等常规旅游而言的,是为了满足旅游者特殊旅游偏好而开发的“新”、“特”、“奇”和“险”旅游产品。一般而言,它包括徒步旅游、野营旅游、高山探险旅游、江河漂流旅游、洞穴探险旅游、沙漠探险旅游和自驾车游等非常规旅游产品。
一、我国特种旅游市场呈现“三大”特点
1、市场潜力大
随着经济发展,高收入人群日渐庞大。这些高收入人群受教育程度较高,生理、心理、环保意识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过硬。他们注重追求“过程”的体验,在体验中磨炼毅志、锻炼自我,具有强烈的想通过对“新”、“特”、“险”和“奇”来感受刺激和浪漫的欲望。高收入人群有条件、有能力、有欲望参加特种旅游。因此,特种旅游将日益受青睐,会逐渐成为旅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主流,发展潜力巨大。
2、利润空间大
现阶段,常规旅游市场属于典型的买方市场,同质产品较多,竞争激烈,价格透明度高,已进入微利时代。相反,特种旅游产品竞争优势明显,具有不可替代性,价格透明度低,因此,利润空间也比常规旅游产品大。3、经营风险大
经营特种旅游的收益和风险并存。由于缺乏可以借鉴的成功经验,没有固定的操作模式和相应的服务标准可循,地区跨度大,无法预料的因素较多。这注定旅行社经营特种旅游产品的风险相对较大。
二、开发特种旅游市场的策略
1、根据市场需求,设计“新”、“特”、“险”、“奇”旅游产品
新,即新的产品内容、新的旅游方式、新的旅游线路。特,即特有的服务理念,特别的体验感受,特殊的操作程序。险,冒险,刺激,有惊无险。奇,即奇特的旅游环境和地域文化。特种旅游产品属于消费主导型旅游产品,在设计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旅游者的能动性、主导性和参与性。特种旅游产品涉及到地理、文化、历史、宗教等诸多要素,因此,有必要邀请各方面的专家、学者参与产品的论证,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特种旅游产品。
2、寻求政策支持,加强联合促销
长期以来,特种旅游的开发主体是旅行社,旅游行政主观部门尚未主动参与开发工作。而单个旅行社的力量是薄弱的,对外宣传促销的力度远远不够,主要靠回头客和有限的口碑宣传。旅行社要大力开发特种旅游市场,需要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特种旅游的大力扶持,积极参与特种旅游的开发与推广。各大旅行社加强对特种旅游进行联合促销。同时,旅行社应该寻求各相关部门的政策支持。
3、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提高接待能力
特种旅游开发成功与否,一支专业化的人才队伍显得尤为重要。特种旅游的“特种”的专业特性,要求特种旅游的操作者至少在特种旅游资源、线路、技术和组织技巧是非常专业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旅行社接待特种旅游者的能力,保证特种旅游的质量和确保游客安全。旅行社可派遣员工到国外进修学习或直接引进专业人才。
4、精心准备,力争特种旅游“零风险”
实现特种旅游零风险,真正做到游客的有惊无险,将是特种旅游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是取得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的基础,是树立良好的特种旅游产品形象的保证。
对于可以预计的风险,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加强游客的游前教育培训和身体检查。针对无法预计的风险,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建立行之有效的紧急救援机制。联合保险公司,推出与特种旅游相适应的险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