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旅游是以“三农”资源为依托,由农民参与经营和服务的旅游业态。在全国广泛开展的旅游扶贫和农业旅游示范点工作,形成了农村旅游发展的良好势头。近年来,各地又兴起了一大批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农村旅游,有力地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各地农村旅游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各方面认识不足,服务和引导不够,发展水平不高,配套要素滞后。我国农村分布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市场空间和需求潜力巨大,完全有条件更快更好地发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现对促进农村旅游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发展农村旅游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胡锦涛同志强调,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旅游业是关联带动性强、拉动内需明显的新兴产业,吴仪副总理要求全国旅游行业“以旅促农,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因此,充分依托和利用“三农”资源发展农村旅游,是旅游行业积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工作部署的必然要求。
(二)发展农村旅游是踊跃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实践。以“三农”为旅游内容的农村旅游,使广大农民向非农领域转移,加快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步伐;旅游业成为农村经济的新增长点,传统农业增添了附加值,农村生产力得到进一步发展;农村旅游推动了现代农业经济体系建设,科技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等加速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和调整;农村旅游带动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速,使农村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农民思想观念和文明程度明显提高。
(三)发展农村旅游是促进以城带乡的重要途径。目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发展农村旅游适应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实现了“大农业”和“大旅游”的有效结合,加快了城乡经济融合和三个产业的联动发展,不仅扩大了城镇居民在农村地区的消费,还加快了城市信息、资金和技术等资源向农村的流动。
(四)发展农村旅游是推动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主要力量。农村旅游现实和潜在的消费需求都非常旺盛,不仅可以迎合城镇居民回归自然的消费心理,而且有利于开拓农民眼界,增强广大农民的出游实力,成为中国旅游最大的客源市场。农村地区还是我国旅游资源的主要富集区,农村旅游业的发展极大丰富了旅游产业的供给体系,将成为中国旅游产业的主要支撑。
二、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发挥旅游产业的关联带动作用,做到因地制宜,做好分类指导,促进农村旅游快速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贡献。应坚持的基本原则是:
——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相统一。要紧密围绕中央和各地新农村建设的总体布局,把发展农业旅游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之一,整体规划,通盘考虑。农村旅游发展的目标、政策、工作任务和工作方式都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相结合,开拓创新,在充分发挥旅游业综合带动功能的同时,探索旅游业发展的新机制、新路子。
——按农村实际和旅游经济规律办事。要从农村实际和旅游市场需求出发,以帮助农村培育旅游产业为主要任务,指导各地农村旅游市场化、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通过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要坚持不脱离农民,不脱离乡土,不脱离当地资源条件,不脱离旅游消费水平,不脱离发展阶段。至始至终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发展实践;特别注意引导不搞不符合旅游市场需求的大而洋,不搞盲目的档次提升与过度管理,避免劳民伤财。
——做到可持续发展。在充分利用和开发农村旅游资源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对生态环境、文物古迹、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俗文化的科学保护的新途径。在组织农村农民的方式上、在综合协调农村旅游资源与其他方式的开发利用关系上、在典型带动和技术服务上认真探索。坚决避免因盲目发展、统筹不够和低层次竞争而造成简单粗暴使用资源,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破坏。
——把加强服务放在工作首位。树立以服务促发展的理念,提升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手段。加强旅游部门的协调、规划、信息、促销和培训等服务,拓宽农村旅游公共服务的领域,逐步建立面向农村和农民的旅游服务体系,提高农村旅游公共服务的水平。
三、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工作目标
通过加快发展农村旅游,力争到2010年实现:
(一)每年新增农村旅游就业35万人,间接就业150万人;每年旅游从业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在全国建成100个农村旅游特色县、1 000个农村旅游特色乡、10 000个农村旅游特色村,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应有贡献。
(二)已有农村旅游项目得到明显提升和完善,基本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农村旅游产品体系;初步形成领域宽广、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农村旅游格局,成为国内旅游的主要支撑体,满足二分之一的市场需求。
四、加快农村旅游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农村旅游发展的扶持力度
要积极争取把农村旅游纳入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之中,依靠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对这种源自农民创造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给与积极的支持和及时指导。要通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多方面的协调合作,争取把国家和地方对于农业产业化、扶贫开发、环境保护、城镇建设等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运用于支持农村旅游的发展。当前要重点推动有旅游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的乡镇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路网、通信、饮水、供电、供气等制约农村旅游发展的瓶颈问题;要重点推动把农村旅游的清洁、环保、道路等突出问题纳入“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道路“通畅工程”等支农措施中;要重点推动农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推动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用于农业旅游户,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用于农村旅游。要发挥好旅游项目在投资市场的吸引力,推动重点地区的农村旅游项目的深入论证,集中招商,引导大型旅游企业参与农村旅游项目的开发和经营,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旅游,促进农村旅游加速发展和跨越式发展。
(二)促进农村旅游发展的服务体系建设
各级旅游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旅游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促进,开拓创新,勇担职责,服务第一。要推进各级政府把发展农村旅游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促成政府有关公共职能向农村延伸。要在服务农村旅游发展中进一步加大区县旅游部门直接服务的工作力度、范围和职责。当前重点是:一要提供专业的规划和项目开发指导,要服务到村,帮助农民群众利用和保护好旅游环境和旅游资源,克服旅游开发雷同化的倾向,认识和了解旅游市场;二要提供基本的乡村旅游设施标准和基本的接待服务标准,落实到户,帮助农民群众改善卫生条件和接待条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三要提供相应的监管服务,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农村旅游安全联合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村旅游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四要帮助做好市场开发服务。
(三)帮助农村旅游发展做好市场开拓
各级旅游部门尤其是区县旅游部门要充分发挥旅游系统的专业优势,帮助农村旅游做好市场开拓。要结合农村旅游产品开发,帮助设计、聚合和提升农村旅游产品的市场形象,帮助分散的农村旅游产品走向市场;要结合满足城市居民的休闲度假需求,培育一批比较成熟、比较完善的农村旅游产品,并紧跟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不断推出文明、健康、自然、质朴的农村旅游新产品;要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培育中国乡村旅游精品,开发远距离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大乡村旅游的影响。要鼓励旅行社等企业推介乡村旅游,以专业的市场促销吸引更多的乡村旅游者。有条件的地方,要依托各类旅游集散中心和旅游企业销售网络,拓宽农村旅游销售渠道,为经营者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要把建立包括农村家庭旅馆在内的网上预订系统作为服务工程的重点来抓,提升本地农村旅游整体的市场化程度。
(四)促进各方加强对农村旅游人才的培养
农村旅游人才培训是一个很重要的服务任务。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配合项目开发帮助制定出具体的人才培训规划。争取与教育、农业、劳动、民政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和实施针对农村旅游的人才规划。当前迫切需要加强农村旅游项目策划和开发、景区管理、家庭旅馆的经营管理、活动组织、市场促销、语言、传统技艺、乡土文化讲解等各类实用人才培训。要依托现有的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和其他培训中心,争取必要的财力支持,分级分类开展培训,重心在村寨,关键在带头人。争取到2010年,全国100%的农业旅游发展带头人、90%的经营户和80%的服务者得到全面有效的培训。
要特别重视对乡镇一级党委领导发展农村旅游的培训。各级旅游部门要在发展旅游的乡镇建立工作联系点,为乡镇干部提供专业学习研讨的机会,有条件的地方组织考察和交流。
(五)加强对农村旅游发展的分类指导
——提升各种类型的“农家乐”。以农户家居和农、林、牧、渔及园艺等农村资源为载体的“农家乐”,是现阶段农村旅游的基本形式。要突出引导农家乐的发展“一村一品”和“一家一艺”,避免简单的模仿照搬;要引导有条件的“农家乐”品牌化发展,避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要以城镇居民休闲需要为目标,突出农村生活特点,形成乡土文化氛围,避免盲目求大求洋;要实行厕所、排污和垃圾处理等基本生活设施标准,逐步提升和规范接待服务水平;要加强政府引导,在农家乐发展到一定规模的地区,及时推动“农家乐”的卫生、排污、采购、促销等方面的专业化合作;要着意培育市场机制,在“农家乐”形成一定经济带动能力的乡村,适时推动接待分工、农副产品加工分工和旅游商品生产分工,形成“农家乐”的产业化提升。
——拓展和深化观光型的农村旅游。以各类风景资源为主要依托的观光型的农村旅游,是现阶段农村旅游的重要组成。要明确发展定位,引入景区管理模式,提升经营和服务水平;要保持农村生态环境,增强亲和性、知识性、参与性等体验内容,加强休闲度假功能;要拉长农村旅游的产业链,促进农业生产与旅游、商贸、流通等的紧密结合;要允许探索多样的组织开发方式,妥善处理开发商与社区关系。
——保护性挖掘民俗民族文化型农村旅游。按文化型产品开发的民俗民族特色村寨对远距离客源市场甚至国际市场都有较大吸引力,是农村旅游产品体系中的精品。对于具备开发潜力的民族民俗文化村寨,首先要引导和激发原住民对本民族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的认同性与自豪感,形成自发保护的内在动力和永久机制;要帮助这类村寨制定高水平的规划和项目策划,重点挖掘原生态古村落、民族村寨和民俗风情的文化内涵、民族风俗以及生产生活特色,选择符合当地实际的发展方式;要参照国家对文物遗迹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方式,加强对文物遗迹和民居、街道等古老建筑的保护,反对破坏风貌的拆建;要引进民族、民俗、历史、人类文化学等多学科的专家共同研究、开发和监测,引导高水平的开发和高水平的旅游欣赏。
——逐步推进旅游型小城镇建设。有旅游开发价值的小城镇多数具有突出的地方特色,也多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且一般易于集散、体量适中,是农村旅游中有很大发展潜力的模式。各地要按照国家旅游局和建设部共同形成的旅游小城镇开发理念,按照城乡规划和旅游发展的要求,结合城镇改造做出特色,避免照抄大城市、照搬大主题公园的做法;要加强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着力完善旅游配套和功能建设,提升旅游型小城镇价值;在有条件的地区,要以旅游型小城镇建设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注意将小城镇发展和延续历史传统、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做到文化型开发,永续利用。
——摸索各种类型的农村旅游模式。要鼓励和肯定围绕当地特色资源和市场需求,探索各类农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做法。要加强资源普查和开发统筹工作,提高农业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协调旅游资源的合理配置。各地已经总结的特色产业带动型、都市村庄型、景区依托型、现代农村展示型、农场庄园型、特色技艺展示型等多种类型的农村旅游发展模式,都有不同的发展规律和特点,要引导各种模式个性化发展,并且推动各种模式之间的优势互补。在农村旅游发展中至始至终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持农村旅游发展的多样性,反对简单化的指导,不搞一个模子开发,不搞一个标准要求。
(六)紧密跟进对农村旅游的政策研究
农村旅游发展面临一系列需要研究解答的情况和问题。如:农户一定程度上的联合合作不可避免;外来资金投入不可避免;资源开发的多样性不可避免。这将集中在利益主体的权益保障机制、农村土地政策和商业开发利用的衔接、其他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利用和补偿、农村经济组织的形成方式等层面的问题上。这些问题实质上是城市和农村两种不同的经济形态和制度对接中的矛盾在旅游发展中的体现。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要与相关的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部门深入合作,建立农村旅游政策研究的观察点,紧密跟进,深入研究。在各种具体的矛盾和纠纷处理中,要特别尊重农民合法权益和意愿,保障农民以各种方式投入旅游开发经营的所有权和实际收益;在农民合作经营的旅游开发中,要引导探索发挥合作组织自律、协调和服务的作用;在农村合作组织进一步公司化的地方,探索建立日常经营、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权力分设的运作机制。
(稿件来源:湖北旅游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