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条件
(1)旅游社经理人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际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旅行社部门经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旅游经济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3)国际旅行社部门经理或同级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旅行社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旅游经济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4)国内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在旅行社部门经理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旅游经济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或从事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五年以上。
(5)国内旅行社部门经理或同级业务主管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中专、职高)以上学历,在旅行社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其他旅游经济管理工作两年以上,或从事其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旅行社经理资格考试:
(1)曾有故意犯罪记录的;
(2)曾经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者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上列情况负有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的;
(3)受到司法机关或者党纪、政纪部门审查,尚未作出处理决定的;
(4)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5)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2、考试科目
(1)旅行社总经理(副总经理)考试科目: 旅行社经营管理、旅游法规。教材可参考使用国家旅游局人教司主编的《旅行社经营管理》和《旅游法规》。
(2)旅行社部门经理或同级业务主管人员资格考试科目: 旅游经济[旅行社]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政策与法规。
承办单位:州旅游局培训中心 电话:2142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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