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州旅游业的发展,理顺各景区点之间的比价关系,合理利用和开发我州旅游资源,实现州委、州政府“旅游强州”的发展战略。经州人民政府同意,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决定自2004年4月1日起对州内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其中AAAA级景区点门票由原来的35元/人次调整至50元/人次、60元/人次;AAA级旅游景区点由原来的25元/人次调整至40元/人次、50元/人次;AA级旅游景区点由原来的15元/人次调整至20元/人次;A级旅游景区点由原来的5元/人次调整至10元/人次。
特此公告!
西双版纳州旅游局 2004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