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双版纳·琅勃拉邦文化旅游活动周”在老挝琅勃拉邦举行
2005年 2月28日—3月5日,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与老挝琅勃拉邦省在琅勃拉邦举行“西双版纳·琅勃拉邦文化旅游活动周” 活动。活动周上举行了精彩的民族歌舞表演和大型的图片展览等。期间,双方还对文化、教育、旅游等事宜进行了交流。老挝琅勃拉邦省委常委、琅勃拉邦建国阵线主席奔金·乔玛尼,中国西双版纳州州长岩庄、副州长刀林荫、陈姝萍,州旅游局、州文体局、州报社、旅游企业代表以及琅勃拉邦省外办、文化、旅游、教育、各旅行社、宾馆酒店、华人华侨代表等一百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
二、我一出境旅游团队在老挝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2005年4月21日,由我方地接的一出境老挝的旅游团队在老挝境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6死2重伤4轻伤(以下简称为“4.21”事故)。事故发生后,外交部、国家旅游局、中国驻老挝大使馆及云南省人民政府、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省、州政府迅即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并派出了工作组前往事故地处理善后。在中国驻老挝大使馆和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工作组全体成员卓有成效的努力下,事故善后事宜得到了及时、妥善的解决。
三、我州与上海科技馆签订旅游宣传合作协议
为借助上海科技馆知名度高、游览客人多、影响面广的平台作用,宣传展示西双版纳丰富的旅游资源, 2005年9月8日西双版纳州旅游局与上海科技馆在上海签定了旅游宣传合作协议。科技馆在其设立的“热带雨林展示区”将向公众发放由我州提供的有关宣传热带雨林方面的宣传资料。每年不定期在馆内举办1—2次“热带雨林文化周”和“热带雨林知识讲座”等活动。此举措为宣传和展示西双版纳旅游形象,深度开拓华东旅游市场打下重要基础。
四、《中国国家地理杂志》评选的“中国最美的十大森林” 西双版纳热带雨林榜上有名
10月23日,在北京举行的首届“中国最美的地方”排行榜发布仪式暨《中国国家地理》创刊55周年庆典上,西双版纳进入 “中国最美的地方”排行榜,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以其“原生性、神秘性、观赏性和科研价值”被评为的“中国最美的十大森林”排行第六名。
五、西双版纳旅游展台在`200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获云南展区双项大奖
2005年11月23—27日在昆明举行的2005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上,我州参团准备充分,规模宏大,展馆以巧妙的构思,独具特色的布局,形象地展示了西双版纳的美丽神奇,吸引了众多中外买家、参展商和公众的目光,被评为本届旅交会云南展区最佳展台奖和优秀组织奖。
六、我州提出用三年时间再创西双版纳旅游辉煌目标
2005年11月29日,州委、州政府召开全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会议传达和学习了全省旅游工作会议和省委、省政府阳宗海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总结了“十五”时期我州旅游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绩,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十一五”的旅游工作,并提出在“十一五”前三年实现我州旅游业再创辉煌的目标和任务。为贯彻此次会议精神,12月10日,州人民政府举办了西双版纳旅游产业发展论坛,来自全国各地的15位专家、学者围绕西双版纳旅游业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旅游业再创辉煌积极建言献策。
七、 边境旅游与社区旅游国际研讨会在我州举行
由西双版纳州政府、中山大学、国际地理联合会旅游游憩运动专业委员会、中国地理学会旅游专业委员会主办,西双版纳州旅游局、中山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美国北亚里桑那大学承办的“边境旅游与社区旅游国际研讨会”2005年7月5日-9日在我州举行并取得圆满成功。100多位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位临现场,围绕“边境地区区域合作、旅游与边境经济转移、社区旅游和可持续发展”等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此次国际学术研讨会对我州开展边境旅游、社区旅游与推动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八、野象谷、热带花卉园景区荣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我州野象谷景区、热带花卉园景区为争创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加大了创建高等级景区的工作力度,投入了大量资金完成了景区基础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的改造、完善和提升。2005年12月通过了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组的复核检查。至此,我州的4A级景区已达五个,占景区总数的近一半。
九、“金孔雀一号”豪华游轮下水首航
11月26日,由金孔雀旅游集团投资600万元建造的豪华游轮“金孔雀一号”在景洪港举行了首航仪式。游轮根据澜沧江·湄公河航道、季节水位等地理水文特点设计建造,船体分三层,总长44米、宽8米、高7.6米,共设22个标间,集观光、餐饮、住宿、娱乐、会议为一体。是目前我州在澜沧江·湄公河上专业从事旅游航运的豪华游轮。它的投入运营,为打造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做出了实质性贡献。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副主任曹玉书,州委副书记、代理州长刀林荫等领导以及新华社、中国旅游报等20多家媒体记者参加了首航仪式。
十、我州加入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网络
2005年10月,在昆明举行的第四届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工作互动协作会议上,我州旅游质监所与来自全国主要旅游城市的48个旅游质监所共同签订了《全国旅游城市旅游质监互动协作公约》。这为全面开展更广泛的经验交流、质监互动协作等工作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