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点)协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州委关于“坚持旅游强州的发展思路,把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实现旅游经济强州新跨越”的要求,为提升旅游景区(点)的文化含量,丰富“十一”黄金周的旅游活动内容,州旅游局和旅游景区(点)协会共同研究决定,在“十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第二届旅游文化广场周活动,为游客和市民展演五台不同风格的民族歌舞晚会,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激发爱我版纳之情。现将开展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节目内容
宣传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宣传我州政治、经济、旅游成就,展示民族风情和热带雨林文化,反映旅游行业实施“云岭先锋”活动的主题,打造澜沧江·湄公河之旅的新亮点,新风采。
二、节目形式
歌舞、独唱、独奏、独舞、小品、小剧等,节目形式不拘一格,灵活多样。
三、参演单位
傣族园、原始森林公园、野象谷、曼听公园、民族风情园。
四、展演时间和地点
展演时间:2004年10月1日—5日。
地 点:工人文化宫广场。
五、组织机构
以旅游景区(点)协会为主,成立“第二届旅游文化广场周”活动办公室,主任由州旅游局副局长李金秀兼任,副主任由景洪市旅游局副局长玉金和旅游景区(点)协会秘书长陈家福任,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舞台设计组
组长:许云杉(州旅游局规划发展与市场开发科科长)
成员:王湘莲(州旅游局规划发展与市场开发科科员)
市旅游局抽调2人、旅游景区(点)协会抽调1人组成。
职责:负责舞台设计布置、灯光音响租借、演出场地落实及相关工作的协调。
(二)节目组
组长:玉金(景洪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员:杨扬(州旅游局规划发展与市场开发科科员)
5个演出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职责:负责节目编排、审检,演出前后台监管工作等。
(三)安全组
组长:许永军(民族风情园副主任)
成员:由景区(点)监察人员和每晚参加展演单位的保安人员共同组成。
职责:负责演出队伍的安全,维护观众秩序,监守夜间舞台设备。
(四)综合服务组
组长:陈家福(旅游景区点协会秘书长)
成员:由旅游景区(点)协会负责抽调。
职责:领导来宾座位的准备、安排,每晚观众人数的统计、新闻稿件的采写,开幕式、闭幕式讲话稿的撰写。
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准备,积极参与,将最精彩的文艺节目奉献给游客和观众。各演出队于9月25日前将演出节目单报“活动周”办公室。
旅游景区(点)协会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协助配合“旅游文化周”活动,服从旅游景区(点)协会安排的人员调配,齐心协力办好此次活动。
主办单位:西双版纳州旅游局、州旅游协会
承办单位:旅游景区(点)协会
联系人:杨扬,电话:2140116,传真:2129850。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旅游局 旅游景区(点)协会
二OO四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