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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次区域合作 积极开发“澜沧江·湄公河”
作者:未知 来自:西双版纳旅游信息中心    200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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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旅游线  打造西双版纳旅游新形象

一、 西双版纳与澜·湄次区域旅游合作的基本情况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计划是由亚洲开发银行于1992年倡议发起的,一项旨在改善次区域各国的基础设施,扩大贸易和投资合作的计划项目。该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自愿、互利的基础上,是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联合自强,促进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务实机制。十年来,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在交通、贸易、旅游、电力、通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和投资等领域开展了近百个项目的合作。西双版纳与老挝、缅甸相邻,与泰国一江相连,其特殊的区位优势使之成为了云南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重要地区之一。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以来,我州充分发挥地缘优势和口岸通道优势,与老挝南塔省、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小勐拉)探索性的开展了边境旅游,并通过澜沧江·湄公河与泰国的清莱府合作开展跨境旅游。经过十余年的努力,逐步扩大了旅游合作的范围,与老挝、缅甸合作开展的边境纵深旅游,已成为了极富吸引力的出境旅游产品。与老挝在旅游合作的范围已延伸到了首都万象;与缅甸的合作已扩大到了景栋地区及泰缅边境的大其力等地。十年来,在与周边各国或地区的旅游合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与邻为善、与邻为伴、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与周边各国或地区进行交往、合作;始终坚持“主动走出去,热情请进来”的工作方法,引领旅游企业开拓出入旅游市场。目前,我州已与老挝的琅勃拉邦、南塔,缅甸的勐拉、景栋,泰国的清莱、帕尧等地区官方旅游机构建立了定期或不定期的会晤制度,签订了旅游方面的合作协议;旅游企业之间也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对于边境(纵深)旅游开拓发展,州委、州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并给予了积极支持。历届州党政主要领导曾多次率代表团出访上述国家或地区,为加强双边的经贸往来和旅游合作奠定了基础。同时,州委、州政府还就旅游发展方面的问题积极协调州内各联检单位,为边境(纵深)旅游和参与区域合作营造宽松的环境,促进了合作与发展。西双版纳自开展边境旅游十余年来,先后组织游客从我州各口岸出入境人次数达逾四百万人次,占到了全省边境(纵深)旅游总人数的2/3以上,成为云南省发展边境(纵深)旅游的重要地区之一。

  发展的初期,我们仅把与周边国家或地区合作开展边境(纵深)旅游单纯作为我州旅游的辅助产品来认识,但随着合作的深入、交往的增多和我州口岸设施的进一步完善,我们意识到老挝琅勃拉邦、泰国清莱、清迈等地区拥有相当数量的第三国游客(欧美游客为主)是我州较为现实的客源市场。针对这一实际,我们加强了宣传促销工作,加快了拓展这一客源市场的步伐。通过努力,2002年从我州3个国家级口岸(即:景洪机场、景洪港口岸、磨憨口岸)入出境的海外游客数就达1.5万人次,占我州全年接待海外游客总数的1/4。

  西双版纳积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十余年来,不仅对促进边疆经济发展、社会、边境稳定有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促进区域内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世界禁毒斗争也做出了新贡献。

二、西双版纳与澜·湄次区域旅游合作的条件及发展前景

  澜沧江·湄公河被誉为“东方多瑙河”,是东南亚与南亚相连的重要通道。这一区域拥有多个世界级的旅游产品,但目前整个地区的经济尚处于欠发达的状况。在20世纪的50年代后期至整个60年代,湄公河流域就有过开发建设的“兴旺时期”。但由于此后的越南战争和印支半岛形势的恶化,使湄公河开发处于停滞状态。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随着东南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际形势的缓和、以及中国与东南亚国家关系的正常化,湄公河流域的共同开发和综合利用再次成为热点,亚洲银行和区域各国对该流域的合作开发都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多种开发机制并起的“大湄公河经济圈”建设已进入实施阶段。当前,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区域各国对参与区域合作将促进经济发展的认识的进一步统一,使合作的内部和外部环境都得到全面的改善,为促进合作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一)内部环境

  在中国与东盟“10+1”自由贸易区建设和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中,我国政府始终坚持积极的合作态度。在刚刚闭幕的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政府已把打造“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旅游线路,建立区域(跨境)旅游合作市场的任务摆到了重要议事日程。西双版纳在通向东南亚具有水、陆、空的立体交通优势,是我国与东南亚各国开展旅游合作最为便利的通道。一是口岸建设初具规模。西双版纳州现有国家级口岸3个,省级口岸1个。其中,磨憨口岸与老挝的磨丁口岸相通;景洪港经澜沧江·湄公河与老挝、缅甸、泰国等国的多个口岸相通;景洪国际机场(可办理入境补办签证)目前与泰国的曼谷、清迈等国际机场开通了定期航班(每周两班);打洛口岸(省级)与缅甸的勐拉口岸相通。2002年,我州4个口岸入出境人数分别为:景洪港口岸入出境21580人次,其中,第三国游客1481人次;景洪机场口岸进出国际航班168架次,入出境6115人次;磨憨口岸入出境10余万人次,其中,第三国人员入出境6222人次;打洛口岸入出境游客120万人次。二是从2001年6月26日起,中国、老挝、缅甸、泰国四国签署的“澜沧江·湄公河商船通航协议”正式生效,同时,我国政府出资500万美元对上湄公河航道进行清障,计划于2004年内完工。届时,“澜沧江·湄公河”航道的通航状况将得到根本改善。三是昆、曼国际大通道的建设初具规模。2000年4月,中、老、泰3国就联合修建昆明经西双版纳、老挝南塔、会赛到泰国的国际大通道达成协议。目前,泰国境内的高等级公路基本完成,云南省境内的大部份正在修建,计划于2005年完工。由中、泰、亚行共同援建老挝境内240余公里路段工程已开工建设。此大通道的中、老段完工后,从昆明经西双版纳进入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的“泛亚公路”将全线贯通。届时,西双版纳与周边各国的旅游合作将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四是随着西双版纳机场改扩建工程的完工,西双版纳机场将成为云南省辐射东南亚的第二大航空港,为建设中国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大口岸,大窗口带来机遇。

  (二)外部环境

  自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东南亚、南亚各国政府都真切的认识到中国政府对处理国际事务是严肃而负责任的。同时,中国连续多年的经济高速增长也为各国与中国在多个领域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为此,周边的老挝、缅甸、泰国等国纷纷把合作的目光投向与之毗邻的西双版纳。

  在西双版纳与老、缅、泰开展合作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这些国家或地区与我们合作的愿望、意识日趋增强。表现在旅游、贸易等方面合作的政策不断放宽,人员、交通工具入出境的手续不断简化。如泰国政府同意中国游客在各口岸入境后补作签证,并决定把泰国北部地区清莱府的米赛、清孔、清盛等三个口岸城市划为特区,给予进口商品免税等优惠政策,吸引旅游者和投资商进入该地区。同时,承诺对中国旅游团队从水路、陆路进入这一地区给予提供方便。为了加强合作,促进老挝政府,加大了对口岸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口岸功能,放宽了对中方人员、车辆入出境方面的政策,并把大批懂外语的官员派往边境口岸地区工作。如老挝政府已把对应西双版纳磨憨国家级口岸的磨町口岸和那堆等地区辟为开放实验区,磨町口岸对中国游客的入境签证权(从2003年1月开始)的授予。西双版纳与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勐拉开展的中缅边境旅游已产生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可以说是我国与缅方合作实施以旅游业发展替代毒品种植和加工的一例成功典范。这一成功的合作引起了缅政府的高度重视,不断放宽了中国游客入境缅政府控制地区的政策,不断调整政策,简化手续,提高服务以适应合作发展的需要。上述三国积极参与合作的姿态和开放的政策,为深化西双版纳与其的合作和共同建立区域旅游市场奠定了基础。

  老挝的琅勃拉邦,泰国的素可泰、清迈等一些城市是欧美游客较为喜爱的旅游目的地。据资料介绍,琅勃拉邦地区每年接待欧美游客近10万人次,清莱地区年接待量达30万人次,清迈地区年接待量上百万人次,并且这些地区的相当部分游客希望通过便捷的手续能入境到我国旅游观光。这是大力发展入境游重要的客源市场,因此,加强西双版纳与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合作,吸引海外游客入境我州,对于促进我州、我省乃至全国海外客源的增长有着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三、西双版纳参与澜·湄次区域旅游合作的思路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概念包括了中国云南省、泰国、老挝、缅甸、柬埔寨和越南等6国。这是一个拥有2.5亿人口,国内生产总值达1900亿美元的大市场。到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后,这一地区将成为中国与东盟间的通道枢纽和人流、物流、资金流的集散中心,成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核心区。根据中国与东盟国家间合作与发展前景,十分有必要建立澜沧江·湄公河“黄金四角”旅游区,把中国西南与东南亚大旅游市场连为一体,为中国与东盟开展全面合作进行先导示范。“黄金四角”旅游区主要包括老挝万象及北部地区的琅勃拉邦、丰沙里、南塔、乌多姆赛、波乔等地区;缅甸的景栋、大其力及掸邦东部第四特区勐拉等地区;泰国的清莱、清迈、素可泰、彭世洛、廊开等地区;中国云南省的西双版纳根据国际、国内旅游业的发展趋势,把西双版纳建成国际性的旅游目的地和中国西南与东南亚国家间的游客中转集散地,应是西双版纳今后旅游业的发展目标定位。为此,我州必须把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开发合作为突破口,这既是当前西双版纳旅游业发展的新举措,更是西双版纳旅游业迈上发展新台阶,实现第二次发展的重要机遇。这是我们提出建立“黄金四角”旅游区发展计划的依据。“黄金四角”旅游区我们主要是依托澜沧江·湄公河黄金水道和昆曼国际大通道来进行。通过开辟连接中、老、缅、泰几条精品旅游线,诸如:中国昆明、西双版纳沿澜沧江·湄公河或沿昆曼公路到泰国等东南亚各国旅游线;中国景洪打洛—缅甸景栋、大其力—泰国清莱、清迈、素可泰、廊开—老挝万象、琅勃拉邦、南塔—中国磨憨、景洪旅游线。

  把西双版纳建成中国与东南亚游客出入境的中转集散地,实现中国西南与东南亚两个旅游市场的对接,为此,我们提出包括编制区域合作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设立联络办公机构、建立地区间的交流、沟通及宣传促销合作机制、推进各地区间企业合作进程、实施人才培训工程、加强与省内各相关口岸的联系、提升现有旅游产品的文化含量、开发度假旅游产品等若干方面的工作思路。

  (一)编制区域合作发展战略

  西双版纳作为云南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主要地区之一,所面临的不仅是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即如何在参与合作中抓住机遇、培育竞争实力,预见问题、控制负面效应,使自己始终处于主动合作的地位,并争取在合作中实现多赢。因此,必须编制一个可行的发展战略用以指导,并从理论上帮助解决合作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为此,我州已委托广州中山大学编制《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和开发中的西双版纳旅游发展战略研究》。重点研究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有效途径及具体的理想线路以及客源市场的分析和开发。该项发展战略研究的成果,将对我州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积极争取省、国家政策的支持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是国际性的区域合作,在合作中各国之间的政策是否统一和对应是决定合作进程的关键。当前,老挝、泰国在支持参与次区域旅游合作的政策中,有部分政策内容超前于我方。鉴此,我们将结合发展实际的需要提出建议,并积极向省和国家争取相关的政策支持,以保证整个合作朝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重点是解决签证的标准化以及相关的签证规定。

  第一,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协调云南边防武警总队同意西双版纳3个国家级口岸执行公安部《关于西双版纳口岸入境外国人补办签证的通知》精神,准予应邀入我州境内进行旅游考察的旅游团队入境,24小时内到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科申请补办签证的政策。

  第二,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帮助解决打洛口岸升格为国家级口岸的问题;并争取协调缅政府同意对等开放勐拉口岸,解决从西双版纳入出境的中、老、缅、泰4国旅游环线中唯一一个存在受口岸级别制约不能一证通的问题。

  第三,建议省政府争取国家的同意,由云南省政府与周边各国签订《云南省与周边各国陆路交通运输协议》,以促进多边在旅游、贸易方面的合作。

  第四,建议省政府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成功经验,设立“云南省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发展基金”,并专款用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以促进我省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

  第五,争取省政府的支持,协调泰国、老挝驻昆明领事馆同意在景洪设立签证点,并放宽对中国的签证范围,以方便旅游团队和其他人员的出境签证。

  第六,解决口岸通行使用的证件、签证问题。根据我省与澜沧江·湄公河沿江国家的实际情况,出入境人员全部持护照和签证出入国境还有一个过程,建议按“两步走”的原则逐渐实现过渡。这就是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之前的过渡期(2000年至2010年),我国和沿江国家的出入境人员在使用护照和签证的同时,启用一种各国认可的带限制性、区域性和过渡性的证件来促进交流。目前,我国出入境人员持用现已由周边国家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入出境通行证》为好。待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之后,则结束这种过渡,实现全部持护照出入国境,至于签证问题也需要有个过渡,这就是在前过渡期(2000年至2005年),中国和东盟各国之间在指定口岸实行口岸签证;后过渡期(2005年至2010年),对成员国有组织的团队实行互免签证。2010年自由贸易区建立后,成员国之间全面实现互免签证;在口岸设立“10+1”国公民出入境专用通道。对于第三国人员入出“10+1”国,则参照欧盟“申根签证”的模式,只要其获得任何一国签证即可进入其他国家。

  (三)设立联络办事机构

  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主体是各国的旅游企业,但各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却是其合作的主导和协调机构。为此,我们拟组建“西双版纳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联络办公室”,加强与合作地区的旅游管理机构进行沟通、联络,建立起信息互通的机制,代表地方政府为旅游企业搞好边境旅游合作的协调服务工作。

  (四)建立区域间的交流与沟通机制

  总结多年来参与区域旅游合作的经验,我们深刻感受到每次合作的升级和共识的达成,都是在多次会晤交流与沟通的基础上完成的。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强与参与区域合作的各地区相对应的官方机构开展交流活动,与其建立起定期或不定期的联席会议制度,通过会晤互通信息、交流经验、探讨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积极的、平等的、互利的、有建设性的意见,以及时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为旅游企业发展壮大创造良好的环境,以加快区域旅游合作进程。

  (五)建立地区间合作宣传促销的机制

  参与区域旅游合作的各方都有责任和义务积极为区域市场进行宣传,同时也将从区域市场的发展中受益。因此,我们将尽快与区域内各国或地区的官方旅游机构,旅游企业在此方面达成共识。建立起官方机构和旅游企业两方面的联合宣传促销机制,实现共同宣传、客源互荐等方面的合作。采取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

  (六)推进地区间旅游企业合作进程

  老挝、泰国的部分旅游企业在长期的经营实践中已与欧美等国的旅行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掌握着一定的客源市场份额。为实现双方旅游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发展和引导我州有实力、合条件的旅行社、旅游车船公司,我们积极鼓励走出去或引进来,与区域内外的企业共同组建合资旅行社、合资旅游车船公司,以达到“借船出海,借梯上楼”的目的。

  (七)加强与省内各地旅游部门的联系

  云南省是我国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最主要的省份。且我省的许多地州都与次区域合作的国家有口岸相通。为此,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制定的次区域合作发展思路,加强与各地州旅游部门的联系,统一思想、互通信息、建立合作机制,为我省、全国参与次区域合作,共建区域大市场,开通区域大环线奠定基础。

  (八)加大西双版纳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

  鉴于目前我州旅游产品单一,对海外旅游客源缺乏吸引力的客观实际。我们将积极引导旅游企业开发更高层次的诸如摄影、徒步、漂流、探险、生态等专项旅游产品。另一方面,将扩大对外开放,引导我州高星级酒店加入国际知名的连锁管理公司;积极招商引资,在旅游度假区二期开发中建设高尔夫球场等项目,加快我州旅游产品多元化建设步伐,提升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把西双版纳建设成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的旅游、口岸城市奠定基础。

  (九)建立人才支撑体系

  西双版纳在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中面临的一大挑战就是来自人才方面的挑战。为解决好这一问题,我州有关部门已与有关大专院校开展了合作,建立了合作机制。并充分发挥我州职业教育学院、职业学校和社会培训的作用,开设了老语、缅语、泰语专业班,力争在2至3年内培养出一批适应区域合作发展需要的旅游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与周边各国建立起平等、有偿的旅游培训、教育合作机制,以适应我州参与澜沧江·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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